2020年清遠市各縣(市、區)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公示
清遠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申報時間: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,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,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。
未在規定時限年審的用人單位,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。
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稅務局總局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《關于印發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5)72號)、《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》(粵財社(2017)51號)、《關于開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征收工作的通知》(粵殘聯〔2018)32號)的相關規定、向社會公布全市各縣(市、區)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情況。2020年用人單位申報2019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全市為3262人。其中:清城區1169人、清新區814人、連州市248人、英德市421人、陽山縣180人、連山縣91人、連南縣89人、佛岡縣250人。并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5人以上(含5人)的125家清遠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機構(以下統稱用人單位),進行公示,單位排名不分先后。